我們相隔了 17 天才見面 - 這對之前一個禮拜至少見面一次以上的我們﹐已經算是很久。
先前你生病或 whatever, 沒接我電話也沒有回打﹐然後我開始上班 + 24 ﹐倒也混了過去。

星期六早上你打來﹐我們去 local 4 吃早飯喝酒﹐我快累死了﹐
吃得又不是順口的食物﹐一整個想走。
然後我們今天見面﹐你竟然早到。

去 Aji Sai 吃 all you can eat sushi, 結束後去 starbucks 喝咖啡﹐
我看到窗外 coffee date 的廣告﹐說你應該去參加﹐
你說 "aren't we doing that now?"

之後我們去 big carrot, 正好碰到 taste of danforth,
兩個人慢慢散步﹐熟稔得像情侶。
我也不知道怎麼解釋為什麼像情侶﹐總之就是比好朋友更熟吧。
這大概就是 straight 女生和 gay 男生的關係﹐
和一般男生朋友出去﹐再熟也不會共用一個吸管﹐也不會互 flirt﹔
然後比如說什麼你吃鳳梨的時候我自動幫你拿走外套﹐
我逛 cook's store 不知道把 ice tea 放哪裡﹐你主動拿過去一樣
(那時候我隨便把手上的飲料放在架子上, 你順手拿起來說: 不要亂放, 倒了很丟臉)
(鳳梨跟 ice tea 是哪一國的例子啦﹗)
你若不開口便不像 gay,
所以跟你走在一起還有一點點虛榮 --- 我跟一個可愛的金髮男生走一起那種。
哈哈哈﹐我們大概真的是很熟。

講半天還是沒講為什麼是像 "情侶" 啊。
不知道﹐可能我覺得有點 chemistry 吧。
這點且待日後慢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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