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mageproxy.pixnet.cc/imgproxy?url=https://pro.corbis.com/images/SS-013-0101.jpg?size=67&uid=%7B09d8bbc0-1a58-4268-bb63-41a1a7bd8d20%7D)
根本就是荒唐﹐
自己將來回頭必定覺得羞愧。
=======
剛和一群朋友﹐還有他去吃飯﹔回來之後照例由出發前的期盼開心
變成因為飯局結束的心情低落。身邊有根蠟燭﹐該不該燒呢﹖
燒了蠟燭就沒了﹐不燒就沒有溫暖﹐但短短半根蠟燭可
以給到什麼光明啊﹖還不是馬上覺得冷。
這一切都是自找的﹐飲鴆止渴原是這樣解釋。
該說的該想的全都做過﹐可最後那個 “放下” 就是不甘心去做﹐或是
說還不願意覺悟﹐還在閒閒沒事做﹐等待一個交集。
這種時候連該和朋友說的話也說光了﹐再叨念下去就反反覆覆
那幾個隻字片語﹐同時心裡曉得朋友的安慰也全說過一次﹔
這種對話﹐不過是兩個錄音機相互播放﹔
偏偏有時候就是需要宣洩﹐原本想說的想做的想感受的沒辦法得到﹐
至少有文字可寄託﹐然後告訴自己這不過是無病呻吟﹐仿彿越用言語
蹧蹋這心情就越能讓自己看起來超然﹐或至少向別人證明自己尚未昏了頭。
朋友說也許我應該考慮先不要跟他
有任何接觸,even as friends, if this is so hard for me.
其實這種時候自己該做什麼都曉得。就說我不見棺材不掉淚唄﹐
非把自己弄到不行了﹐才願意去忘記這個人﹔比如說在這裡吧﹐
我都不知道這樣子該過幾次了﹐現在又回來是想怎麼樣﹖大家過來
拍拍我的肩膀然後安慰我﹐甚至給我去看他的計程車錢嗎﹖
也有些比較心軟的朋友說﹕啊~至少是喜歡過的啊。
但如果真有過一個戀情就算了﹐尷尬也是在此﹐真的很想他﹐可這怎麼能是喜歡﹖光是寫出自己想念他都覺得汗顏﹐短短兩個月不到卻可以這樣﹐這除了 ”吃飽太閒“ 還有什麼可能是其他東西﹖可如果只是吃飽太閒﹐那我現在豈不過只是
在替大便打燈光﹐妄想拍成天堂﹖諷刺得很。
唯一可確定的便是將來回首會是荒唐愚昧一場